近日,城關區消協、七里河工商局同步發佈2014年第一號春節消費陷阱及警示。兩部門結合近期消費者投訴熱點和往年春節前後市民在消費中遇到的糾紛,提醒市民在家電下鄉、商場購物、洗滌洗浴、美容美髮、保健品購買、旅游娛樂、教育培訓、農資產品等十大熱門消費中應註意的問題。
  兩部門工作人員提醒市民,在這十大熱門消費中,要“斤斤計較”,勿忘“望聞問切”。“望”產品成色、商標、廠址、生產日期等,查看證照是否齊全、有效,有問題要投訴;“聞”食品氣味,多聽別人的建議;“問”進貨渠道、衛生措施、有無三包服務等,並索要發票等憑證;“切”就是指運用經驗判斷和理性分析。
  同時,為確保市民過一個快樂祥和的春節,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全天候開通,消協節日期間設專人值守,隨時受理解答消費者的投訴咨詢,遇有突發、重大等舉報投訴,將及時啟動快速反應機制,遏制侵害消費者利益事件的發生。記者唐華偉特約記者劉振源歐海玲
  吃:
  年夜飯緊俏飯店“擺譜”
  侵犯市民“知情權”“選擇權”
  從每年的1月份開始,以年夜飯為代表的餐飲行業就開始異常火爆。不少店家的年夜飯甚至要開兩輪、三輪飯局,有的還得再加賽一場。面對“苦苦哀求”要訂桌的顧客,飯店可擺起了譜,只有套餐,不能零點,不含酒水。菜單上不標品質、規格、分量。種種約法三章,把消費者的權利擦得一干二凈,只能伸頭被宰。
  根據兩部門投訴分析看,在外就餐,省去了煎炒烹炸的麻煩,有時卻會遇到意想不到的消費陷阱,合家團聚的歡樂大打折扣。而就餐中,消費者經常受到損害的是“知情權”、“公平權”、“選擇權”、“索賠權”等消費權利。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如果不想在喜慶的節日里因為吃飯而讓心情大打折扣,最好的辦法就是學聰明,防患於未然。一旦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消費者也要該出手時就出手,進行索賠維權。
  陷阱一:一天一換海鮮時令價隨時變
  許先生去年春節期間和家人在一家餐館吃飯,點菜時,看到菜單上寫著“香辣蟹每斤40元”,於是點了兩隻,稱重後總共是三斤二兩。結賬時,單據上寫著“香辣蟹154元”。許先生髮現不對:三斤二兩應該是128元啊。
  餐館經理過來解釋說:“海鮮的價格是時價,現在是每斤48元。”大家質問為什麼菜單上寫40元,經理表示:因為海鮮的市場價經常變化,以當天進價為準。
  消協提醒:活海鮮在飯店菜單上的標價常常為“時價”,並且沒有重量標準,許多消費者就此掉入價格陷阱,被商家狠狠宰一刀。提醒消費者,就餐時切忌不看賬單就掏錢,點菜時對標註“時價”的菜一定要問清具體的價格,遇到不合理的收費應該馬上向物價部門或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陷阱二:全場8.8折實為“空頭支票”
  彭小姐邀請幾位朋友小聚,在一家飯店的玻璃櫥窗上看到“新年惠客,全場8.8折”的宣傳,便進去消費。眾人一共點了六個菜,外加啤酒,實際消費金額236元,彭小姐自己算計了一下,打完折應該是207元。
  結賬的時候,賬單上寫著應付228元,才便宜了8元錢。對此,飯店解釋說,按照規定,酒水、海鮮不打折,彭小姐點的酒水和兩個海鮮不打折。算來算去,只有一個涼菜和一個青菜能夠按宣傳打8.8折。
  消協提醒:消費者應留意酒店的價目表,對“全場打×折”之類的宣傳,先要問清楚,以免吃了高價飯。一些酒店打出“五元錢一隻雞”等所謂特價菜的廣告招攬食客,當消費者點其他菜時,卻比別的酒店餐廳貴得多。
  陷阱三:事先不告知推薦茶品要收費
  消費者在酒店飯館消費時經常會發現,當人們入席後,首先接受的服務不是點菜,而是服務員“推薦茶品”。很多人以為其推薦的茶水免費,或者按壺一次性收費,又不好意思細問,結果餐館按人頭收費。
  同時,有的飯店服務員在開席前會端上幾樣餐前小食,並每人發給一包包裝精美的紙巾。對此,服務員都沒有告知這些東西收費。結賬時,才發現所有用品全部收費。
  消協提醒:飯店在消費者入座後,服務員都會送上杯盤、濕紙巾或者打火機等,許多人將之理解為是飯店為消費者提供的餐飲服務的延伸,並認為這些東西全是免費贈送的。因此如果要收費,飯店必須予以明示,明確告訴消費者哪些服務是免費的,哪些是要收費的。如果事先不告知消費者,消費者有權拒絕支付這部分費用。
  穿:
  換季銷售設置陷阱
  商家大做花樣文章
  隨著季節的轉換,天氣轉暖,換季服裝打折銷售的勢頭越來越猛,尤其是春節前銷售旺季過後,許多服裝經營廠家不但將春節前沒有銷售完的冬裝大幅度削價推向市場,有些還將倉庫里積壓了多年的存貨,以低至兩折甚至一折的價格銷售。兩部門工作人員提醒,不少商家利用換季銷售設置陷阱,大做花樣文章。
  陷阱一:標簽丟失零售價格巧做手腳
  黃女士在城關區永昌路一家服裝店看到一款套裝很適合自己,店家4折優惠,當時,這套服裝的標簽有點模糊,但經過店家指點,還是模模糊糊看得出原價是580多元,就不假思索地買了下來。但第二天,她和朋友聊到此事時才知道,春節前朋友以6折的折扣但是更低的價格也買了一套,而所謂的4折,原來是標簽上的零售價格上做了手腳。
  在打折的服裝中,標簽模糊和丟失的很多,多數店家都會以“就剩這套了,標簽試衣服的時候弄丟了”或者“打包來的時候擠掉了”等做托詞。而標簽是商家和廠家交涉時重要的依據,一般都會註意保留,如果衣服上沒有標簽,消費者就要小心,很有可能是商家玩的花樣。
  陷阱二:質量太差打折商品不退不換
  市民王女士投訴,她在城關區一大型商場買了一條品牌休閑褲,誰料買回家才穿一次就破了!當時對方說,特價商品可以換不可以退,但要換不能下水。
  城關消協在調解投訴時發現,王女士手上的是一條針織褲子,褲腿上密密麻麻的有很多洞。經請教業內人士,才知道是因為常年積壓,褲子已經被水氣腐蝕,乾的時候看不出來,但只要一洗就會現形。
  消協提醒:積壓的針織衣物很容易出現此類情況,而其他衣物積壓時間長也會有褪色晦色的問題,褲裝則有的是因為製作有問題積壓,如口袋不對稱、褲線不直等等,因為銷售時一般會說好“打折商品不退不換”,常常讓消費者吃了啞巴虧。
  陷阱三:品牌店魚目混珠“傍名牌”泛濫
  “看著是家專賣店,賣的卻是低劣的貼牌貨!”市民張先生春節前在一家專賣店買到一件打折衣服,回家才發現原來不是要買的品牌,被魚目混珠了。
  根據調查,發現不少服裝專賣店並不“專賣”,有的多達五六個品牌,一部分是涉嫌“傍名牌”的服裝,還有一部分是“貼牌”的服裝,連洗滌標誌都沒有。“傍名牌”的服裝製作相對好些,而“貼牌”的服裝則粗糙多了,但如果不仔細甄別,很容易誤認為是品牌商品“換季大打折”,揀到便宜了。
  兩部門提醒:每年換季時候都有消費者因為種種原因上當並投訴。特別提醒買換季服裝要特別細心,包括品牌內衣,要先詢問打折的原因,再仔細查看衣物細節,覺得可疑就應該放棄。此外,購物後應索要發票,以便發生糾紛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住:
  “欺上瞞下”
  房產交易過程勿“撒手”
  往年春節前後,二手房買賣、租賃市場進入旺季,而此階段的投訴也隨之上升,城關區消協根據二手房市場特點和投訴情況,發佈住房、中介消費陷阱。在這些陷阱中,“自製合同”冒充“示範文本”因為隱蔽性強而且影響較大,格外需要消費者註意。
  慄先生準備在蘭州買房,他通過某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中介人員表示業主要價28萬,沒有降價餘地。慄先生表示願意掏中介費,但希望和業主直接見面溝通,中介幾次都以業主長期出差為由不安排見面。
  慄先生雖然看好這套房,對價格也能承受,但始終覺得有些蹊蹺。於是他向中介索要業主電話號碼。雖然中介不樂意,但在慄先生強烈要求下,不得不告訴了他。在與業主溝通後,慄先生髮現業主委托房產中介的房屋售價僅為25萬元。該業主稱,最近中介還在不斷勸說簽訂委托書,委托其代理出售房屋的全部事宜。如果業主簽了委托書,那麼這3萬元的差價,業主和張先生都將無法發現。
  消協提醒:市民在進行房屋等高額交易時瞭解必要的流程。比如二手房交易涉及的流程比較複雜,不規範的經紀機構對交易流程也不完全瞭解,在交易時一旦誤導交易雙方,容易產生不必要的糾紛。因此消費者不要以為經紀機構都是“行家裡手”,交易過程“撒手”,要親自瞭解具體交易流程,再與經紀機構簽訂合同。
  行:
  春節旅游高峰警惕三大陷阱,
  做到三個“慎”
  春節臨近,出游在即,形形色色的旅游廣告很是誘人:線路特價、超值享受、贈送禮品……旅行社的這些奇招使消費者心癢癢,覺得到處都是“天上掉下的大餡餅”。
  根據調查,不少旅行社廣告都只給出較籠統的旅行線路、時間、價格等信息,且往往側重強調“特價”、“優惠”、“行程好”、“食宿佳”等較好的一面,而對可能差強人意的內容則略過不提。消協特別提醒廣大春節出游的消費者警惕三大陷阱,做到三個“慎”。
  陷阱一:警惕違規公司慎選旅行社
  消費者外出旅游前,要貨比三家,慎重挑選有合法資格的旅行社。消費者要審閱提供服務的旅行社的兩證手續是否具備,即《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消協提醒:如果兩證齊全,說明該旅行社已交足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其運營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保護;同時還要看其核准的業務範圍是否與實際相符。
  陷阱二:警惕價格欺詐慎避旅游風險
  游客在選擇旅行社時關鍵是要比較其所提供的服務。目前旅行社報價主要有兩種,一是全包價,即包含吃、住、行、游(包括景點門票)全部費用;二是縮水價,不包吃、景點門票、稅金小費等。此外,行程中還可能包括“自費項目”。
  消協提醒:消費者一定要在簽約前全部瞭解清楚,切莫因小失大;要從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導游等級、交通工具、餐飲標準、住宿條件等方面綜合起來去考察價格。
  陷阱三:警惕格式條款慎簽旅游合同
  不規範的旅行社喜歡在合同上玩貓膩,常見的有:條款模糊,價格單位不清,報價涵蓋的內容不明,格式條款矇騙等。導游帶領游客到旅游景點購物,從旅游購物景點的企業利潤中提成已成為旅行社變相賺錢的常規手法。而旅游購物點以短斤少兩、以次充好的手段欺騙消費者的例子時有發生。
  消協提醒: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慎重,對模糊不清、模棱兩可的條款要堅決提出修改意見,對霸王條款堅決要求取消。同時,要明確旅游線路,不清楚的地方要詢問清楚,拒絕非本人意願而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景點。  (原標題:蘭州市春節吃穿住行消費陷阱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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